关于联合举办“全国好公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公文文风的规定精神,推动《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12)国家标准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军用标准《军队机关公文格式》(GJB5100-2005)的贯彻执行,切实提高公文写作与处理水平,全面加强公文写作的规范化建设,经方放秘书学与公文写作学研究基金会、中国公文写作研究会、中国军事写作学会、教育部职业院校文秘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学专业委员会、办公室业务杂志社研究,决定共同发起并主办首届“全国好公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首届“全国好公文”评选范围为:2012年4月至2014年12月,各级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形成的具有一定代表性和影响力的优秀公文。侧重评选决定决议类、领导讲话类、总结报告类、信息简报类等四类文体。
二、参评要求
(一)参评公文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二)采取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的方式报送;
(三)参评公文需提供电子版、纸质原件或复印件,并标明写作背景、实施结果及相关情况;
(四)参评公文为非密级原制公文,或报送参评时已确认解密的公文;
(五)个人自荐限报一篇。
三、报送时间
请参评单位或个人于2015年2月28日(以邮戳为准)前将参评公文原件或复印件,连同参评申报表经单位加盖公章后寄至组委会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文本通过电子邮件传至组委会办公室邮箱:haogongwen@sina.com
四、奖项设置
(一)本次评选活动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一等奖10名,奖金各1000元;
二等奖20名,奖金各500元;
三等奖50名,奖金各300元;
优秀奖若干名。
组委会将根据申报公文的实际情况对高级领导同志撰写的公文,设立特别荣誉奖。
(二)获奖公文均由组委会和主办单位联合颁发获奖证书及相应奖金或奖品。
(三)获奖公文将由组委会汇集成册,由国家级出版单位公开出版发行。
五、评选办法
(一)“全国好公文”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评选不与经济挂钩。
(二)由组委会聘请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其成员由省、自治区、市和有关部委及部队主管公文工作的、有实践经验的领导干部以及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组成,独立负责评审工作。
(三)严格执行评审程序,在全封闭状态下按照资格审查、专家初评、小组复评、网上公示、集体定评五道程序进行,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四)坚持回避原则,组委会成员和评审专家不得申报参评。
(五)建议各地秘书学学术团体或相关机构协助做好当地好公文申报的宣传推荐工作。
六、联系方式
本届评选活动由主办单位和相关权威部门共同组成首届“全国好公文”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办公室业务》杂志社。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2号院
北京市811信箱(邮编100048)
电 话:01083171099 52430387 63891049(传真)
联 系 人:吴凤杰 邝接凤
电子邮箱:haogongwen@sina.com
网 址:http://www.bgsyw.cn QQ群:190056698
附件:“全国好公文”评选活动申报表
2014年9月30日